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项目优惠政策的规定
admin | 税收优惠政策 |2011-10-06
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环境,加快引进引办步伐,提高全市经济总量,吸引外地客商来我市经商办企业,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,特制定本规定。一、引办项目是指外地客商来我市独资或合资建设的各类项目。二、激励引进项目的优惠政策1、新办工业企业,自投产之日起,连续三年按其缴纳增殖税地方留成部分的40%扶持奖励企业;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项目的,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%,认定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的,...